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27763069122
信用编码:12011794
法定代表人:董长安
注册资本:308.8万元
成立日期:2005-03-30
邮箱:mizhouchun@163.com
员工人数:1000 人以上
年营业额:人民币 5001 万元/年 - 1 亿元/年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观海路12889号
展开简介: 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44年,坐落在诸城市山清水秀的奶儿山上,企业性质为私营,注册品牌为“密州”、“刘罗锅”,是国家中型酿酒企业,山东省浓香型低度白酒代表企业,山东省清香型白酒领军企业,公司拥有“密州春”、“密州洞藏”、“刘罗锅”、“鲁钟清烧”、“清悦”、“密州之星” 六大品牌白酒和“密州庄园”葡萄酒,开发奶儿山,拓宽山洞,真洞实藏。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8万元,总资产达12.3亿元,现有职工450余人,厂区占地面积2000亩,年产各种饮料酒2万吨以上,公司荣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山东省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成为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战略合作伙伴,密州酒传统酿造技艺列入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司荣获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白酒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奖和“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荣誉称号,密州洞藏、密州之星、情悦、刘罗锅、密州春5个系列的白酒荣获“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公司拥有潍坊市市级技术中心,并积极准备省级技术中心的考核。与山东轻工业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建立产学研基地,共同进行科研项目的研发。依附产业链,与市场靠拢,积极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与各大高校,科研所和各地酒厂进行沟通,提高和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 密州酒业洞藏酒基地形成了纯粮食酿酒、洞藏存酒、文化展示、体验消费、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绿色酿造园区,形成了一帝、一相、一文豪文化格局。大力发展生态洞藏文化旅游,使酒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生态发展模式。以刘罗锅酒、密州洞藏酒为主导产业,以一山(奶儿山)、一泉(密州山泉)、一洞(密州春藏酒洞)、一园(超然醉香园)一山庄(密州庄园)一中心(科技中心)为实体,以“刘罗锅.正义天下”为核心的“正义文化”、苏轼“超然把酒问青天”的“超然文化”、道德始祖舜帝的“孝文化”为灵魂,打造AAA级密州春.刘罗锅洞藏酒旅游景区。 新增占地40亩的第四固体酒车间,总生产能力为3000吨 ,全部投产后,增加经济效益2.6亿元,解决剩余劳动力及相关就业人员2000余人。公司现拥有山东省规模最大的单体原酒储备库,车间投入生产以后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扩大原酒储备,为后续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继续完善公司硬件设施,自主投资经营,公司科技中心以及密州酒文化博物馆正在建设当中,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粮食原酒储备能力,原装引进澳大利亚葡萄酒进行储存,保证果酒立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层次。 公司实施双品牌运作模式,以“密州春”和“刘罗锅”两条腿走路,相互支撑和互补,“密州春”助力“刘罗锅”的成长发展,“刘罗锅”反哺“密州春”跨越腾飞。将 “刘罗锅”品牌定位全国市场,以“刘罗锅.正义天下”为品牌诉求,以“正义之道,德济天下”为核心价值观,以“拥天然洞藏,聚文化深蕴,酿原生美酒”为品牌特色。目前刘罗锅酒全新产品形象和运作理念已经受到广大经销商朋友和消费者的认可,发展势头迅猛,已在济南、章丘、德州、泰安、龙口、烟台、临沂、淄博、菏泽、黄岛、城阳、汶上、江苏扬州、安徽马鞍山、河北霸州、河北黄骅、北京、内蒙古锡林浩特等地建立了销售网络和经销意向。 公司从战略高度重点打造清香型“清悦”系列产品,着力完善新产品营销模式,多措并举加快产品推广步伐,努力把“清悦”系列产品打造成山东省“鲁派清香型白酒”的领袖品牌产品。
| 企业名称 | 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7763069122 | 注册号 | 38873028275827220207721272238227708802578783102275757082272322788521827380137208087877228705053102017588728282780022781 |
| 法定代表人 | 董长安 | 注册资本 | 308.8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5-03-30 | 营业状态 | 存续 |
| 核准日期 | 2024-01-18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营业期限自 | 2005-03-30 | 营业期限至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观海路12889号 | 吊销/注销时间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饮料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序号 | 股东类型 | 股东姓名 | 证照/证件类型 | 证照/证件号码 | 详情 |
|---|---|---|---|---|---|
| 1 | 自然人股东 | 王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查看 | |
| 2 | 自然人股东 | 董长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查看 | |
| 3 | 自然人股东 | 孙立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查看 | |
| 4 | 自然人股东 | 王世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查看 | |
| 5 | 自然人股东 | 王守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查看 |
|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类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1 | 2024-01-18 | 其他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生产、销售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瓶(罐)装饮用水、液体消毒剂。(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饮料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 | 2020-06-04 | 其他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生产、销售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瓶(罐)装饮用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生产、销售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瓶(罐)装饮用水、液体消毒剂。(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2019-09-29 | 其他 | 章程备案 | ||
| 4 | 2019-09-29 | 其他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生产、销售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生产、销售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瓶(罐)装饮用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2019-09-29 | 其他 | 联络员备案 | 姓名:杨致亮,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 姓名:郑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1 | 董长安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 | 张玉芬 | 监事 |
| 序号 | 登记编号 | 登记机关 | 登记日期 | 被担保债权数额 | 状态 | 详情 |
|---|---|---|---|---|---|---|
| 1 | 37072019014693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0-21 | 360.0万元 | 有效 | 查看 |
| 序号 | 检查实施机关 | 结果 | 结果说明 | 类型 | 日期 |
|---|---|---|---|---|---|
| 1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 | 未发现问题 | 抽查 | 2024-06-18 | |
| 2 | 诸城市水利局 | 未发现问题 | 抽查 | 2023-10-27 | |
| 3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家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 未发现问题 | 检查 | 2023-12-22 | |
| 4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格 | 抽查 | 2024-04-19 | |
| 5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家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 未发现问题 | 检查 | 2024-05-17 |
| 序号 | 行政处罚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详情 |
|---|---|---|---|---|---|
| 1 | 潍环罚字【2021】ZC52号 | 罚款32.5万元整 | 潍坊市诸城市生态环境部门 | 2021-06-24 | 查看 |
| 序号 | 行政许可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机关 | 许可决定日期 | 详情 |
|---|---|---|---|---|---|
| 1 | 370782228018057 | 营业执照 | 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4-01-18 | 查看 |
| 2 | 913707827763069122002U2023-01-01 | 排污许可证发证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 | 2023-04-14 | 查看 |
| 3 | 913707827763069122001C | 排污许可证发证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 | 2023-03-28 | 查看 |
| 4 | 诸环审报告表﹝2022﹞88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 | 2022-09-06 | 查看 |
| 5 | 诸行审农字〔2022〕83号 | 取水许可证 | 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2-05-09 | 查看 |
| 序号 | 网站名称 | 备案号 | 备案/审核日期 | 详情 |
|---|---|---|---|---|
| 1 | 诸城密州春酒业有限公司 | 鲁ICP备18045231号-1 | 2018-10-18 | 查看 |
| 序号 | 档案标题 | 发布单位 | 档案性质 | 发布时间 | 详情 |
|---|---|---|---|---|---|
| 1 | 2023年高端鲁酒标志产品荣誉称号 | 山东省白酒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3-12-04 | 查看 |
| 2 | 2023年山东诚信企业 |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 良好信息 | 2023-12-01 | 查看 |
| 3 | 2023年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1-03-15 | 查看 |
| 4 | 2020年诸城市信用协会会员单位 | 诸城市信用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0-04-15 | 查看 |
| 5 | 2019年中国食品报红榜企业 | 中国食品报社山东食业专刊 | 良好信息 | 2019-01 | 查看 |
| 序号 | 档案标题 | 发布单位 | 档案性质 | 发布时间 | 详情 |
|---|---|---|---|---|---|
| 1 | 2023年高端鲁酒标志产品荣誉称号 | 山东省白酒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3-12-04 | 查看 |
| 2 | 2023年山东诚信企业 |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 良好信息 | 2023-12-01 | 查看 |
| 3 | 2023年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1-03-15 | 查看 |
| 4 | 2020年诸城市信用协会会员单位 | 诸城市信用协会 | 良好信息 | 2020-04-15 | 查看 |
| 5 | 2019年中国食品报红榜企业 | 中国食品报社山东食业专刊 | 良好信息 | 2019-01 | 查看 |
| 序号 | 档案标题 | 发布单位 | 档案性质 | 发布时间 | 详情 |
|---|
| 序号 | 档案标题 | 发布单位 | 档案性质 | 发布时间 | 详情 |
|---|
| 序号 | 档案标题 | 判决法院 | 判决时间 | 详情 |
|---|---|---|---|---|
| 1 | 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王海龙、魏荣荣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2021-04-29 | 查看 |
| 2 | 吉林省大椅山酿酒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1-01-08 | 查看 |
| 3 | 牟秀红与岳涛、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5-03-26 | 查看 |
| 4 | 潍坊姿璇经贸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申请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书 |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 2015-01-28 | 查看 |
| 5 | 潍坊姿璇经贸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密州酒业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申请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书(1) |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 2015-01-28 | 查看 |
| 序号 | 案号 | 判决法院 | 立案时间 | 执行标的 | 详情 |
|---|
| 序号 | 案号 | 判决法院 | 立案时间 | 发布时间 | 详情 |
|---|
一、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征信机构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包括履约评价信息,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年3月21日)等相关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银行等共享。
二、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异议受理邮箱315@11315.com,本征信机构收到异议后,在20日之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三、如果产生信用投诉或履约纠纷信息,并不代表本征信机构观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信息发布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望信息主体与信息发布方及时沟通,尽早友好协商解决,维护好双方的信用度。